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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老公十年來每個月準時匯扶養費給前妻跟他生的11歲大女兒。當時他們離婚原因:是結婚不到一年的前妻,嫌棄他錢不多還要花錢照顧突然手術失敗全身癱瘓的婆婆,自願離婚的。 老公離婚快五年後才走出傷痛,才認識我, 期間每個月從來沒有沒匯款孩子的扶養費過, 即使跟我結婚快五年生小女兒了也一樣。 倒是對方,探視關心大女兒的權利多年來先百般刁難(藉故先帶走或表示孩子不願意跟爸爸出遊),最近卻又提告說我老公不關心小孩, 說我們只有偶爾或生日去學校看望,要求單獨扶養權,在她自己今年又懷孕再婚的時候... 經過小孩與法院社工單獨會談, 這位前妻獲得法院家事調查官認證的: ”擁有非善意合作父母傾向”。 反正就是她目前也無業待產中, 以出入看來複雜的老舊公寓租簡陋套房住宿, 感覺跟目前的丈夫上有其他經濟上的問題... 我們是真的不太放心她單獨監護孩子, 免得孩子滿15歲後被買了什麼保險都不知道...

 

我只是想說: 希望如果是非家暴等特殊因素協議離婚的, 做不成老伴依然是孩子的雙親, 孩子還是有權利擁有父母雙方的關心, 不要只想著拿錢就好卻不給孩子擁有親情, 這個真的需要兩邊很大的氣度, 畢竟離婚的時候雙方應該已經很難溝通了, 不會有什麼好話可說。 那個體貼的十初頭歲女孩, 雙邊討好心理上承受的壓力真的很大, 當阿姨的我看她總是笑著對我說自己喜歡爬很高往下看很刺激,盪鞦韆喜歡蕩到危險程度的時候,我真的覺得心理很糾結也會捨不得。不是視如己出那太虛偽,我一直都只是把她當成好朋友的女兒這樣對待而已。

 

 

5年前大女兒4歲多時候,我跟老公(當時是男友)帶她出遊2次,那時候她告訴我:阿姨,我很喜歡跟爸爸出來玩,可是回家媽媽都會很難過生氣,所以才對爸爸說我不想出來玩。我當時聽了眼淚差點噴出來,那時她才四歲啊! 現在我自己女兒快四歲那個年齡了,兩個姊妹出來會玩在一起,我的孩子都記得她有個姐姐。法院裁定雙方照樣持續共同監護,而且對方不可再阻擾探視,雖然好幾年帶不出來互動略顯生疏,但是老大現在反而會跟我說比較多心裡話,可能同性別,比不熟悉爸爸好聊吧?

 

 

我自己也經過一番調適的,曾經也想自私一點, 管自己的事情就好, 其他是非通通不要理會。 可是大女兒肯定是我老公的家的一個重要部份, 法院公文也是我在家接到的。 對於十一歲的孩子我對她說: 阿姨是爸爸的老婆, 叔叔是媽媽的老公, 妳永遠都是爸爸和媽媽的孩子,兩個地方都永遠是妳的家。我們不能選擇自己擁有完美家庭背景,但是我們長大可以選擇自己想成為怎樣的大人。 -----------

 

 

目前很難接大女兒回來, 因為孩子之前真正主要照顧者是她年邁的外公(媽媽再度懷孕之前有加油站打工...),目前據她告知法院目前是繼父(叔叔)在接送孩子上下學。 除非她媽媽自己放棄主要照顧者角色, 不然肯定被她告來告去的, 光走法院就飽了, 對孩子來說出庭拉扯傷害也更大。 其實感覺是前妻也不是不愛孩子, 也許只是很討厭我老公讓孩子喜愛吧? 她自己目前無收入的狀態, 每個月匯錢過去都是她在領, 孩子唸小五也不清楚自己戶頭的錢是爸爸匯的。 說真的那個金額雖然不多,不揮霍的話, 公立小學學費沒多少+孩子伙食費+文具日常用品衣物採買都堪用的, 很多小家庭媽媽帶兩個孩子, 老公一份薪水如果只有3*K, 每個月老公繳家裡帳單後也沒給家庭主婦那麼多錢使用。 孩子過來她就完全沒”收入”, 更別說匯錢過來了, 反正就是牽扯不清很複雜... 我們在大孩子面前不想講太多對方的不是,因為照顧孩子本身當然也是一種付出, 我老公很省自己每天中午就吃公司28-$35元的餐點,有給大女兒扶養費也沒想過孩子長大要養年老的自己。 相對來說,我婆婆的前夫,也就是我老公的親生父親酗酒家暴(有家暴驗傷單確立)/不扶養年幼子女,現在卻反告三名子女不扶養年老的他,我覺得我老公這輩子真的是來還很多前世債的... 在社團常常看到一些對於”離婚的前夫”的批評指教,我真的感觸很深。我老公跟他前妻都是單親家庭長大的,兩個人處理的方式差別真的很大!然後一樣是前夫,對自己孩子負責的態度與做法,我老公跟他爸也完全相反。

 

我沒有人好,曾經聽著這首歌會哭的。 如果妳們知道她前妻某些角度長得像我,我女兒某些地方也長得像他大女兒... 但是人活著,就要往前看。畢竟他的初戀是那一年多的日子而已, 我們一起走了五年多了, 後面是漫長的人生旅程... https://youtu.be/Ze2UzGVYWE
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enchin1015.pixnet.net/blog/post/403603133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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