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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先生,我和我老婆已經結婚近10年了,我41歲,老婆是37歲,還有一個可愛的幼稚園小孩。我們的經濟狀況穩固,一般小康家庭。 然而,老婆過去的追求者之一,就先叫他小王吧。小王最近剛經歷了一段婚姻的結束,後來不知怎麼跟我老婆搭上了。目前,老婆似乎陷入了精神出軌,但在肉體上目前還不確定是否有出軌。 老婆向我攤牌,她表示想要去尋找自己的真愛,並提出了離婚的要求。至於小孩的監護權,她沒有特別強求。 現在我面臨一個重要的抉擇:是耗下去還是放下?如果我選擇耗下去,不同意協議離婚,而訴訟離婚也因無法滿足法定的10個離婚要件而無法成立,耗個三五年,甚至八年抗戰讓這火苗最終熄滅。缺點是這將讓我們和小孩長時間處於壓力之下,看板上很多心得,這會對小孩的心理發展產生影響。 而如果我選擇放下,成全妻子去尋找屬於她的幸福,和平離婚好聚好散。然而,這同時也意味著小孩將失去完整的家庭,小孩的心理發展也會受到影響。 如果是你,會怎麼選? --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1

來自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Divorce/M.1690251203.A.09D.html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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